马洪伦,山东省蒙阴县人,1984年7月出生,2012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,博士研究生学历,讲师,研究方向主要为宪法解释学。
主要代表性成果有:
我国宪法解释研究的现状及其评析:《青海社会科学》2011年第三期;
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解释的创造性造性:《现代法学》2011年第3期,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《宪法学、行政法学》2011年第12期全文转载;
论原旨主义内部的理论分支——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Heller案为例:《当代法学》2011年第四期。